内蒙古:开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新征程

14.05.2015  13:3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为法治中国绘就了“施工蓝图”。依法治区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区的具体实践,四中全会以来,我区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4月3日,自治区党委召开推进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今年,我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目标明确: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抓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及法治队伍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详细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采取纵向分级负责、横向分工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设置1个领导小组、6个专项工作组、212个项目执行组,每项任务由至少一个牵头单位、若干个单位共同参与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重要工作分工方案》确定了212项任务,各专项组工作计划安排了144项。其中,落实中央2015年工作要点76项,《分工方案》中的地方性举措68项全部启动。

任务表”出炉后,如何协同推进、分工负责?记者采访了6个专项组的负责同志,大家围绕各自负责的专项内容,畅谈了如何做好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地方立法专项组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承担22项重点工作:落实中央举措11项、地方性举措11项。

地方立法专项组副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秘书长 乔小南

记者:去年以来,我区在推进地方立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乔小南:去年以来,我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和修改了5件地方性法规,审议4件。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完成了145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了立法前、立法后评估机制,出台了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并开展了4次立法评估工作。出台了《公民旁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定》,组织公民对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了旁听。

记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地方立法专项组承担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的重要职责,今年我们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乔小南:2015年,地方立法专项组围绕所承担的34项工作任务,要重点抓好4个方面工作。

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方面,要完成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宪法法律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备案审查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3项工作。

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有5项重点工作。包括出台《自治区党委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完善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修改《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建立人大组织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出台《关于建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解释工作;指导和支持设区的市和自治旗开展立法工作,出台《加强设区的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方面,要完成8项工作。其中,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探索建立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这3项新任务要在先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推开。其他5项工作,包括修改《关于加强制定地方性法规协调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人大与政府及其部门立法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坚持和完善立法评估机制,规范地方性法规规章审议程序等。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要完成7项工作任务,包括制定、修改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13件地方性法规,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等17件立法项目开展前期调研等。

记者:地方立法专项组将采取哪些举措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乔小南: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进度表,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落实好“月调度、双月推进、半年汇报”工作制度,建立地方立法项目台帐,定期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依法行政专项组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承担6类工作,共27项重点工作:落实中央举措13项、地方性举措14项。

依法行政专项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政府秘书长 邓月楼

记者:去年以来,我区各级政府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邓月楼:去年以来,全区各级政府着力提高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设质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级政府法治化建设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特别在简政放权方面,自治区本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4项,公布了247项自治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确认并公布了自治区本级全部权力清单4274项。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9项政府规章。在政务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8万条、规范性文件764件,受理依申请公开1007件,自治区、盟市、旗县均已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区102个旗县全部建成政务服务中心。

记者:今年自治区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有哪些?将采取哪些举措推进落实?

邓月楼:今年我们要启动6大类27项重点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重点在6月底前完成盟市、旗县行政权力清单认定和公布工作,并对各级政府及部门行政许可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年底前将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和城乡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在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方面,重点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推进综合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严格执法人员管理等工作,努力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我们要重点推进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工作。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重点推进3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内部监督,二是加强考核问责,三是加强审计监督,着力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行为。在政务公开方面,重点推进权力清单、规范性文件、“三公”经费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民生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政务微博微信等公开方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要求,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和任务台账,按照目标任务要求逐一抓好落实。

公正司法专项组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承担6类工作,共30项重点工作:落实中央举措19项、地方性举措11项。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承担5类工作,共24项重点工作:落实中央举措9项、地方性举措15项。

公正司法专项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陶建

记者:我区在推进公正司法方面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陶建: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总要求,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从我区区情出发,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法治内蒙古建设水平。

记者:公正司法专项组在2015年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陶建:在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方面,重点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重点是实施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建立检察机关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制度,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审级制度,完善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制度。

在推进严格司法方面,重点是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

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方面,重点是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

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方面,重点是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制度保障;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落实律师代理制度;落实法律援助制度。

在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方面,重点是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落实违法违纪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意见。

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方面,重点是健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方面,重点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问题的排查、研判和妥善处置,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快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方面,重点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广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方面,重点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深化平安内蒙古建设方面,重点是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推进边境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

普法工作专项组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守法。承担3类工作,共10项重点工作:落实中央举措5项、地方性举措5项。

普法工作专项组副组长:自治区司法厅 厅长 周黎明

记者:普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内蒙古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今年,我区在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实现普法工作全覆盖方面有哪些具体部署?

周黎明:自治区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工作专项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研究确定了今年普法工作思路。我们将围绕“法在身边·法治北疆”这一主题,实施“6个3”普法工程。编印《农牧民学法问答》《中小学生学法问答》《公务员学法问答》3种法律知识读本,建成30个规范化法治文化宣传广场,在图书馆建设30个法治图书阅览站,建立300条法治文化长廊(街),建立300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全区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建立3000个规范化普法学法大讲堂,招募组织3万名普法宣传志愿者,努力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衔接、整体覆盖”的普法体系。

记者:为注重普法实效,今年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方面将组织开展哪些有影响、有声势的活动?

周黎明:为扩大宣传声势,今年将开展两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确定7月为全区普法宣传活动月,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即:组织开展十个法治宣传专题活动、举办百场法治文艺汇演,展播千场法治电影,悬挂万条法治宣传标语。确定12月为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月,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宣誓”,组织自治区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向宪法宣誓活动。“一比赛”,以全区各大报纸为媒介,组织各族公民参加全区宪法知识大赛。“一演讲”,组织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宪法演讲活动。“一展演”,组织全区法治文艺精品展演与表彰活动。“一评选”,评选全区“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把宪法精神和原则传递给每一位公民,做到宪法宣传全覆盖。

记者:我区研究制定了哪些推进普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方案?如何落实?

周黎明:为了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普法专项组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出台本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确定落实各项制度的时间表和责任人,把普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近期,正在与宣传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下一步将与直属机关工委、教育、文化、工商、建设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的专项措施。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组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建设法治内蒙古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承担3类工作,共18项重点工作:落实中央举措14项、地方性举措4项。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董树君

记者:去年以来,我区从哪些方面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董树君: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组自组建以来,始终围绕承担的23项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任务推进落实,积极打造高素质立法、执法、司法干部队伍,为法治内蒙古建设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在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方面,认真开展了后备干部专题调研。在今年的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专门拿出部分职位,面向律师、法学专家等专业法律人才定向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等。在法治服务队伍建设方面,在12个盟市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在包头市公安系统开展了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试点,目前已批准公职律师57名。

记者:今年将启动哪些重点工作?采取哪些举措打造高素质的立法、执法、司法干部队伍?

董树君:今年,我们要启动3大类17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法治队伍建设进程。一是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重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跨部门交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司法体制改革整体进度安排,完成全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套改工作,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职业保障体系。二是加强法治服务队伍建设。围绕加强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律师协会会员监督管理的意见,不断提升律师行业规范化水平;围绕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努力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围绕培养高端法治人才,实施中俄蒙经贸合作律师高级人才和蒙汉双语律师服务骨干人才培养“双百”计划,逐步完善法治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为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我们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确定完成时限。要定期召开专项组例会,督查调度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强化对相关部门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日常指导和调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考核。

党内法规建设专项组

加强和改进党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承担3类工作,共13项重点工作:落实中央举措5项、地方性举措8项。

党内法规建设专项组:自治区党委秘书长 王焕承

记者:请您谈一下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意义。

王焕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首次将“党内法规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一同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党既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也要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充分表明了党内法规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推进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硬约束”作用,有利于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记者: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在推进党内法规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焕承:在党内法规制定方面,编制了《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2014—2018年党内法规重点制定项目38项。制定了《自治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13件党内法规,制定了《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等一批具有党内法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在规范性文件备案方面,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14件。2014年,有9个盟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对937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废止326件、宣布失效248件,继续有效363件。

记者:党内法规建设专项组承担着“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和改进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领导”工作,今年自治区党内法规建设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王焕承:今年我们要启动3大类13项重点工作,包括落实中央规定任务5项,落实自治区确定任务8项。我们要从3个方面具体落实。一是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要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围绕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安排党内法规制定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制定或修订党内法规。要努力提高起草审核质量,切实增强党内法规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二是不断扩大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覆盖面。严格落实“有件必备”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行备案审查通报制度,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全面监督。严格落实“有备必审”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要严格落实“有错必纠”要求,及时纠正备案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杜绝“红头文件”与法律法规抵触、有关政策相互“打架”等问题;三是有效保障党内法规的执行落实。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宣传普及和监督检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的意识,自觉信奉、尊崇党内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