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十项服务促消费结构升级

20.01.2017  17:03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张昊文) 日前,内蒙古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把握消费个性化、多样化特征,巩固传统服务业态,扩展新型服务领域,重点发展旅游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法律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和错峰休假,把落实情况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力争实现生活性服务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培育成长;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逐步增强;以城带乡和城乡互动发展机制日益完善,区域结构更加均衡,消费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消费环境明显改善,质量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职业化进程显著加快,服务质量和服务品牌双提升,国内顾客和国外顾客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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