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06.02.2015  17:31

 

内蒙古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连续2年把扶贫攻坚列为全区民生工作“六大工程”之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的讲话精神,围绕精准扶贫和科学扶贫,推出并实施了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和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重大举措,有效提高了扶贫的精准度,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

一、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有效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一是领导带动,形成合力攻坚。 以38位省级领导联系38个贫困旗县工作为引领,建立盟市、旗县级领导和帮扶单位干部层层联系贫困乡镇、嘎查村和贫困户的工作制度,实施综合性的扶贫措施,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扶贫开发转变为瞄准贫村、贫困户,由各级党委、政府主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攻坚。全区有38位省级领导、465名盟市级领导、2308名旗县级领导、近8万名党员干部分别联系贫困旗县、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自治区王君书记和巴特尔主席先后45次深入到贫困旗县调研指导扶贫开发工作,每位省级领导每年深入贫困旗县都在4次以上,帮助制定扶贫攻坚规划,围绕基础建设、社会事业、特色产业、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基层组织建设六项重点任务,推进贫困旗县整体发展。2014年,38个贫困旗县六项建设任务完成投资790多亿元,一批制约贫困旗县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得到解决。

二是健全政策,完善扶贫措施。 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的意见》、《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方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三到村三到户”驻村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扶贫攻坚资金整合方案》7个有关精准扶贫的指导性文件,基本构建起较为完整的精准扶贫政策体系,为全区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多措并举,加大扶贫投入。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大、资金筹集难、民生任务重、财政支出多等困难,加大对扶贫攻坚投入力度。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达到18.1亿元,盟市、旗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亿多元,多渠道整合资金项目,集中用于扶贫攻坚,调动金融资金80多亿元,全年扶贫投入超过100多亿元。各行业部门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编制行业扶贫规划,在资金、项目、政策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全年减贫40万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13年2362元增加到2800多元,增幅18%,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创新精准扶贫方式,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简政放权,提高扶贫成效。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改变传统的扶贫项目逐级审批办法,自治区扶贫办将过去投入分散的13类项目精简整合为“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异地扶贫移民工程、雨露计划四大类,资金项目全部直接到村到户,有效解决了过去扶贫项目投入分散、指向不明、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各级扶贫部门工作职能由原来的批项目,分资金转移到讲政策、搞服务、作指导、抓监管、强督查和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抓扶贫上。实施什么样的项目完全由贫困村、贫困群众和市场自主确定,把项目的选择权、决定权、自主权真正交给贫困群众,有效堵塞了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和权力寻租等现象。自治区、盟市扶贫部门再不审批项目,增强了基层活力,简化了资金拨付流程,比往年提前3个月下达项目资金。

二是瞄准扶贫产业,实施金融扶贫。 在全区57个贫困旗县启动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通过用财政扶贫资金抵押担保,撬动金融部门按1:10比例放大资金规模,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并给予贴息,这种扶贫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用市场化管理机制,企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队伍的金融扶贫开发模式,不仅放大了资金规模,破解了贫困地区和贫困农牧民发展产业资金短缺、贷款难和贷款利率高的问题。而且由群众自主选择项目、自主参与、自主还贷、自我发展,创新了扶贫开发模式,充分激发了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主体活力和责任意识。全年仅农行一家发放贷款62亿元,其中直接到户的富民贷51亿元,占85%,项目覆盖10万户40万农牧民,强农贷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93家,使更多的贫困群众和龙头企业从中受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三是扶持到村到户,实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 将全区的2834个贫困嘎查村确定为扶贫攻坚主战场,覆盖77%的贫困人口。全面开展规划到村到户、项目到村到户、干部到村到户的“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使扶贫工作下沉到村,扶持到户,与扶贫对象无缝对接,集中力量全面扶持,确保到2017年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全部脱贫。

三、突出帮扶重点,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精准识别贫困人口。 把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作为今年扶贫开发的1号工程来抓,制定了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按照“1234”工作法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工作。“1”是围绕一个目标,即找准扶贫对象;“2”是严把两关,即贫困人口的初选关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关;“3”是坚持三项制度,即公告公示制度、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建档立卡工作公开公平;“4”就是四统一,即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时间进度。至2014年10月底,46.3万户、157万扶贫对象的识别工作全部完成,按照“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旗有档”的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精心选派驻村工作队。 统筹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对一”帮扶2834个贫困嘎查村,为每个村安排1个帮扶单位,并由帮扶单位派出一支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任职,为每个贫困户确定了1名帮扶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帮扶。目前,全区3400多个帮扶单位、1.1万名驻村干部全部派驻到位并展开工作,实施各类项目4008个。自治区出台专门鼓励办法,调动了干部驻村扶贫的积极性。驻村工作队带去先进理念,发挥本单位优势,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落实等工作,对精准扶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 对识别出的贫困嘎查村、贫困户,由驻村工作队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和“两委”班子逐村逐户调查摸底,了解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分析贫困原因,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分类扶持。把扶贫开发和正在实施的“十个全覆盖”结合起来,按照缺什么建设什么的原则,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同步推进。连续4年为每个村投入45万元作为引导资金,因地制宜确立增收主导产业,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向贫困嘎查村倾斜,发挥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优势,集中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