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内蒙古发展新信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内蒙古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

28.01.2018  01:32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6日电(石毅)坚持质量兴农、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地理标志、发展节水灌溉、培养职业农牧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进内蒙古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

    报告指出,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调整优化农牧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牧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畜产品保护区,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发展节水灌溉,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及注册,培育更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全面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益;实施“互联网+农业”“互联网+牧业”,加快农畜产品流通现代化;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养职业农牧民,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报告指出,将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改造;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同时,大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以“互联网+医疗”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以“互联网+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报告称,将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此外,统筹考虑农区、牧区、林区、垦区情况差异较大的实际,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产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地向农村牧区流动。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第三号
第 3 号   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