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12.03.2015  01:54

本报3月10日讯 (记者 苏永生)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3月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以来,自治区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14年7月,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权力的分类、定性、梳理做出了科学界定和具体部署,并印发全区执行。经梳理确认,截至2014年底,自治区本级36个部门和单位共行使4274项行政权力。目前,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在全区12个盟市、102个旗县全面铺开。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各盟市、各旗县的权力清单工作将按照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要求,采取两步走的方式,分别在2015年6月30日以前和2016年6月30日以前完成。

据介绍,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代自治区政府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已经于2月27日经自治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这个监督管理办法在行政权力监督管理的适用范围、监管主体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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