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未雨绸缪
5月12日是全国第7个防灾减灾日。灾害面前,应急物资储备是关键时刻的生存保障。为提高应对能力,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率先使用福彩公益金,资助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救灾物资采购,几年来,累计投入近2亿元。
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 阿拉善 盟阿左旗发生5.8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不到6个小时,第一批帐篷、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就运抵灾区,使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整个救灾过程中,共有620顶帐篷、3450套件棉衣被从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中调运灾区。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旱灾、雪灾、汛期洪涝灾害和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在救灾应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没有储备,就没有应急。为了提高内蒙古自治区防灾减灾应对能力,自治区不断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在全国率先使用福彩公益金资助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2011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在呼和浩特市、 通辽 市、 巴彦淖尔 市分别建设自治区本级、东、西部3个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12个盟市级和83个旗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这些储备库项目全部建成后,可满足自然灾害三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下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的需要。
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负责同志介绍,几年来,自治区累计投资近2亿元,用于支持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目前,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已经完成,东、西部救灾物资储备库主体工程也基本完成,7个盟市级和76个旗县级储备库建成并投入使用。预计今年年底前,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至此,内蒙古自治区初步形成了以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盟市、旗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支撑,苏木乡镇储备点为补充,辐射全区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近年来,在民政部大力支持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救灾物资采购。全区各地也不断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通过政府统一采购、与仓储企业签订协议和组织捐赠等多种形式,丰富储备品种、数量,保障救灾物资供应。目前,全区各级救灾储备库储存帐篷1.6万顶,折叠床1万张,蒙古包2177顶,棉衣被23万套件。
内蒙古自治区还非常注重 科技 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运用。自治区民政厅为各盟市、旗县配备了报灾电话,为多灾易灾和边境旗县配备了80多部海事卫星电话,使这些地方在遭遇灾害、通讯中断的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与外界通话、报送灾情信息,提高救灾效率。另外,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为69个旗县配备的救灾应急专用车辆正在采购中,这将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救灾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