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交规”5月1日正式实施
[ 导读 ]被人们俗称为“内蒙古新交规”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由于其细化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车主和驾驶人习以为常的一些使用车辆和驾驶行为的陋习将会被查处。
车主或驾驶人多种陋习将被处罚
爱车装扮过度受处罚
人们在街上经常能看到一些装扮时尚的车辆,有的把汽车的品牌标识改为了各种动物的样子;有的车身盘旋着一条长龙或左右车身卧着两只老虎;有的干脆用绿色把车身原来的颜色盖住……
内蒙古交管总队法制支队长温英瑞告诉记者,《办法》第八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身两侧的车窗和前后窗不得粘贴、喷涂妨碍驾驶视线的文字、图案,不得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车体不得粘贴、喷涂影响机动车特征及号牌识别的文字、图案,有这样的行为将被处警告并责令改正。这样的规定是防止车主改变车身的颜色、标识等车辆的外部特征,有利于交警、电子警察和交通参与者的识别。车主或驾驶人进行小的不影响整体识别的装饰,是允许的。
变道通过交叉路口有讲究
以往机动车驾驶人随意变道、加塞,不仅造成拥堵,还经常酿成交通事故。
温英瑞告诉记者,机动车驾驶人变道时,在什么样的道路,什么样的距离打转向灯,如何变道;车辆如何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此次《办法》都予以明确。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在普通道路上提前100米至50米开启转向灯,在高速公路上提前150米至100米开启转向灯;不得一次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同方向行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中间车道变更时,右侧车道的车辆让左侧车道的车辆先行。车辆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右方道路的来车直行,本道车直行或者转弯时,本道车让右道车先行;右方道路的来车转弯,本道车也转弯时,本道车让右道车先行;右方道路的来车转弯,本道车直行时,右道车让本道车先行。车辆通过交叉路口,相对方向同时被放行时,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同向直行的非机动车、行人先行;左转弯的车辆让相对方向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高速公路上行驶要注意
我市四周不仅有高速路,还有绕城高速路,城市快速路的改造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有许多驾驶人不知在高速路和城市快速路行车的规矩,只知道不超速就行,其实需注意的事项不少。
温英瑞说,《办法》规定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针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有100元和200元罚款处罚,这就明确告诉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的注意事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从匝道进入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时违反规定使用灯光的;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的;机动车行驶时不使用安全带的;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违反规定速度行驶的;没有正确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机动车驶入的;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的;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的;载货汽车车厢内载人的;违反规定拖曳、牵引故障车、肇事车的;驾驶两轮摩托车载人的;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行驶,未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
处50元以下罚款的小毛病常犯
温英瑞告诉记者,《办法》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至5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是大多数驾驶人常犯又习以为常的,5月1日以后更应注意,如:实习期内未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在车况良好、道路畅通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慢行、停驶,阻碍后车通行的;婴幼儿乘坐家庭乘用车时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在设有乘降站点的道路上,驾驶客运机动车在乘降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上下乘客的;驾驶拖拉机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驾驶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摩托车违反载人规定的;机动车行驶时不使用安全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在同车道行驶中违反规定不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区内不低速行驶、不避让行人的;向车外抛撒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