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农合补助标准人均达420元

26.05.2016  11:37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甄海霞 通讯员 王栋明) 5月25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内蒙古新农合补助标准人均达420元,分级诊疗试点增加到9个。

  为巩固完善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实施改革效果评估。在每个盟市各选1个旗县,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旗县创建工作。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6个,试点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范围整体推进。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人均1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元,患者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50%以上。稳定门诊费用、慢性病和特殊病种报销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量力而行,适当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自治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盟市增加到9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全面推开。进一步推进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明确分工,推动形成利益和责任共同体,贯通上下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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