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评论:法治精神的彰显

16.12.2014  12:40

  原标题:法治精神的彰显

  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正式进入再审程序;昨日,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错案得以平反,司法彰显公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与丰满。在这个时间节点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及时地审理此案,表明了我区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治区、依法办事的坚定决心;更表明了从中央到地方,从理念到机制,一道坚定不移厉行法治的制度防线正在不断加固。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其中必然包含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区再审呼格吉勒图案,其意义不只是给了本案的逝者和家属一个交代,更在于通过对这起争议颇大案件的复查和再审,堵住昔日制度上可能存在的疏漏,坚决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唤起公众对司法公正、法治社会的信心,确立社会成员对法治的普遍信仰。

  呼案得以纠正,体现的是有错必纠的法治精神。尽管我们也期望公正能即时兑现,但在社会发展中,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进步。尽最大努力减少错案发生、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错案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没有自我修正的勇气。法治的要义,不在于永远不犯错,而在于它能够给公众以相对稳定的预期,即便是犯了错,也能通过自我的良性机制加以纠正,从而不断实现公平正义。有错必纠,既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尊重。这次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判决,充分展现了司法理念的进步。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失守,社会难免陷入“以暴制暴”的困境。这也就是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这就要求司法机关不管是对每一起新发案件的审理,还是对每一起陈年疑案的复查再审,都要“锱铢必较”,对于每一个疑点都必须慎之又慎,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使每一起案件都成为推进我国法治进步的阶梯。

  在全社会的共同期待中,我区再审呼格吉勒图案,成为建设法治内蒙古的一块试金石。迟来的正义固然珍贵,但背后的代价也实在太大,让人反思和警醒。还当事人一个司法公正,不应是呼格吉勒图案的句号,而应该只是一个开始,一个让法律和制度更加完善的开始。当法治精神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法治真正成为每一位群众的守护神,呼格吉勒图这类错案就不会再次发生,公平正义就能真正为人们所看见、实实在在感受到。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