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明确推进生态宜居县城建设

23.07.2015  19:09

  原标题: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我区明确推进生态宜居县城建设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县城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对驻地的城关镇要按照资源节约、绿色生态、功能完善的原则,参照城市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加强城镇特色塑造,注重充实内涵,提高建设品位,既要体现民族和地方特色,又要突出时代风貌和与自然结合的特点。要显山露水,记得住乡愁。要注重传承历史民族文化,营造整体景观的亲切感与和谐感。

  及时修编城镇总体规划

  城镇总体规划是生态宜居县城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自治区政府在这份意见中明确提出,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全面总结城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城镇总体规划要及时修编。城镇的重要区域和重点地段要做好城市设计,在制定城市设计方案时要广泛征求、听取公众和专家的意见,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建设城镇规划展览馆,提高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力度。

  该意见明确,城镇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在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由县城规划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擅自调整容积率。如确需修改城乡规划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同时产业聚集区的发展要以城镇为依托,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城镇要为产业聚集区提供完整的配套服务,要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提高第三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对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就业潜力大的服务业要重点扶持。积极创造条件,吸纳解决农牧业转移人口,使农牧民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

  城市基础设施向县城延伸

  生态宜居县城建设,核心是城市建设质量。

  该意见明确,县城建设要充分发挥自治区“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带动效应,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县城延伸,实施好“生命线、民生、宜居”三大工程。各地区要加快开展县城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推进供热、供气、供排水等地下管网建设及改造工作、试点综合管廊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县城地下空间,着力完善县城地下支撑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

  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建设节水型县城。同时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达到无害化等级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提高中水利用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让人民群众真正达到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同时,意见中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民族、时代及文化元素的挖掘和应用,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打造精品公园。河道整治要符合河道景观设计。大力推进绿道网、林荫路及林荫停车场的建设,提升公园绿地覆盖率。注重湖泊、河流等水生态空间控制,严格水域保护和湿地保护,美化水域环境。推广“海绵城市”及“雨养型”绿地建设的新理念,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施便民宜居工程,建设一批小游园、小广场等方便百姓生活的设施,真正达到300米见绿、500米建园的要求。

  改善和优化县城出入口环境,对于打造县城景观,提升县城形象尤为重要。该份意见要求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应不断完善城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长途客运、公交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加大县城出入口改造建设,提升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以棚户区改造和县城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为抓手,着力推进以棚户区改造工程为主的县城更新工程,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建设。要加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建设幸福社区。

  构建“大城管”格局

  该意见明确,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城市管理部门,探索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

  意见要求,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应开展县城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以县城出入口、城郊接合部、公共场所、小街小巷等部位为整治重点,切实解决积存垃圾、道路和施工扬尘、私搭乱建、乱停乱放、马路市场、乱贴乱画和广告牌匾杂乱等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通过打造美丽城景、街景、水景、山景、人文景观,提升县城的可识别度。

  同时该意见明确,推进生态宜居县城建设总体目标为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实现以规划引领城镇建设,以建设增强城镇功能,以管理提升城镇品位,建设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县城。力争到2017年,全区县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涌现出一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县城。

  记者同时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赤峰市喀喇沁旗、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为内蒙古首批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