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 导读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原标题: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将这一要求具体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党中央的指引,我区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去年十二月,在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专家论证会上,来自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律师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管理、法律责任及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等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很多意见建议被政府采纳。(图片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提供)
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去年12月,在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专家论证会上,来自内蒙古党校、内蒙古大学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管理、法律责任及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等内容,发表了不同见解,很多意见建议被政府采纳。显示出了政府法律顾问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起草与论证方面的重要作用。
政府法律顾问,就是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由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包括: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为政府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专项立法论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的法律事务工作,如对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及重大民生项目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和风险评估,并全程参与谈判和拟定合同文书等工作;为政府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参与处理及代理政府涉诉案件;参与信访,配合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改制和破产工作;参与执法监督、法律培训及法律理论研究工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特殊历史时期,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有利于各级政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管理法治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是对全社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引领和示范。”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潘峰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如是说。
我区正着力完善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据潘峰介绍:“目前,我区正着力建设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体系。以此推动全区法律顾问工作向普遍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2014年,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将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至28人,由具有较高法律专业水平和政治觉悟的高校法学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公职人员和律师组成,且人才来源不局限于区内,而是放眼全国。比如民商法学专家龙翼飞和行政法学专家马怀德,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
在全区12个盟市中, 呼伦贝尔 市于2014年在全市下发通知,率先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截至2014年底,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共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有550家,同比增长62.7%。其中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56家,三级政府工作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20家,乡镇(苏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74家。
3月20日,在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事务所主任王玉梅组织团队成员学习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业务。记者 陈春艳 摄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需要制度保障
为了让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广泛地推行,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在自治区政府和法制办的领导下,积极研究把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强化顶层设计、高位推动,从而加快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步伐。
目前,全区各地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的进展情况并不均衡,部分地区进展较快,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也有部分政府部门对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尽职尽责为政府提供服务,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重大涉法事务”是取信于政府的关键,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巴布深有体会地说。2014年7月, 鄂尔多斯 市乌审旗乌审召、图克、格劳图3个镇出现大量野鸟异常死亡现象,牧民们认为野鸟死亡的原因是湖水被污染,在网络引发沸沸扬扬的环保新闻事件。作为乌审旗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巴布配合工作组深入现场调研,认真了解群众诉求。让群众懂得关心家乡生存环境,要依法依理解决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架起了政府与牧民对话的桥梁,误会得以澄清。这件事后,乌审旗政府领导对政府法律顾问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现阶段,大部分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费用较低,甚至是无偿的,让许多执业律师丧失了积极性。“这就迫切需要建立长效、合理的保障机制,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改善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执业环境;规范法律顾问运行模式、工作流程及标准体系,把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为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水平提供制度保障。”潘峰介绍说。
现实中,政府法律顾问常常充当“灭火器”的角色,只参与一些纠纷案件的后期处理工作,在很多重大法律事务的初始阶段没有介入,导致事先的法律审查、把关、论证缺位,临时接手开展法律救济,事倍功半。因此,政府应该重视法律顾问的“防火员”作用,在重大决策上让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真正做到事前有意见,事中有论证,事后有总结研究,将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
据介绍,在现实中,个别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情况令人担忧。比如,一人担任多家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分身乏术,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因此,在政府越来越重视法律顾问的新时期,法律顾问应该潜心研究政府工作的特点及规律,了解并严格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努力为政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治内蒙古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正积极筹划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信息库,供各级政府共享。
让权力少一些任性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有权不可任性”,这句话深得人心。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岂可任性?
有权不任性,就要明白哪些不可为,哪些必须为,为到什么程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法制框架内发挥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光靠政府自觉显然不够,对权力的监督必不可少。政府法律顾问除了提供常规的法律服务外,还应该尽到监督职责,主动发挥专业优势,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上发挥监督作用,以法律视角规范和约束公权力。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在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出来。我区各级政府正在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这无疑是良好的开端,但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法律顾问不能形同虚设,只挂名不干事儿。法律顾问制度不能搞成政府的形象工程,只有充分发挥其服务和监督作用,才是根本。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一般政府工作人员对法律未必精通,政府应该深刻认识法律顾问的作用,虚心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使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