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本级行政权力清单锁定4274项

28.12.2014  08:30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经过近半年的梳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确定了4274项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涉及自治区36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政府组成部门21个、直属机构12个、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3个。

今年7月份,自治区政府向全区下达了《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以此为起点,自治区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全面展开。本次行政权力清单的确定,坚持了权力法定、权力严格分类、精简和效能的原则,为推动政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供了重要依据。据悉,新建立的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共分为10大类,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和其它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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