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六进”凝聚团结发展正能量
原标题:“六进”凝聚团结发展正能量——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篇
9月4日是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新生报到的第一天,让众多报到的新生和送新生的家长感到特别温馨的是,他们一进学校就被请进了搭建在校园内的民族特色浓郁的蒙古包里,身着民族服饰的学生志愿者还为他们送上了热腾腾的奶茶。这是近年来该校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校园活动的生动一幕。
今年9月是自治区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盘点近年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自治区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牧区(社区)、进部队、进寺观教堂“六进”为着力点,培养树立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典型。目前,已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5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65个。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将达到100个。
5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有20个民族的少数民族干部职工5300多人。近年来,该公司出台文件,在选拔任用干部、评选先进、发展党员、出国留学、技术培训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职工,公司高层管理者中少数民族干部占到了四分之一,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中高级技师、研究生的数量和比例也在逐年提高。此外,该公司还积极参加生态环境治理、对口帮扶等工作,仅“健康包头行活动”一项,就累计投入350万元,让周边1000万人次的农牧民受益。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抓住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机遇,建立健全了市、镇(街、市直部门)、嘎查村(社区)三级创建活动组织网络,明确创建活动主体,选准创建活动载体,扎实做好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等各项工作,让各族群众在参与创建活动中获得了实惠,受到了教育,筑牢了民族团结的基础。
担负着中蒙边境1098公里边境线和64881平方公里边境地区治安任务的锡林郭勒盟公安边防支队,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稳定、参与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支队93名警官兼任村官,推出了党员中心户+警务室的牧区党组织联创联建模式,近年来为群众开展各类救助190余次,抢险救灾32次,为牧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该支队还在官兵中大力开展学习使用蒙古文蒙古语活动,基层派出所85%以上的汉族警官能用蒙古语与蒙古族群众进行交流,加强了部队与牧民群众的交流交往交融。记者苏永生
按照国家三部委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意见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印发了《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及考核评比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保障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民族一家亲的理念深入人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区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该区还不断加大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从2008年开始,为18岁以上农村少数民族和城市困难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免费体检,并由财政为农村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全额代缴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统筹金。东胜区率先在自治区建立了少数民族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少数民族全员人口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创建了“民族之家”,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推荐、子女就学、贫困救济、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 “‘十个全覆盖’就是好,水泥路修到了家门道;‘十个全覆盖’”就是好,自来水安到了水瓮沿上了;‘十个全覆盖’”实在是好,农牧民看病不再为难了……”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桦夹村玉泉文化活动室,每到农闲时节,蒙古族和汉族的村民们就会聚在这里一起唱歌跳舞,表达对美好生活的由衷赞叹,他们还把党的好政策编成快板,或者用漫瀚调进行演唱。该村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主任、全国劳动模范周玉莲说得好:“在我们村,蒙古族群众差不多占一半左右,蒙古族和汉族群众大家平时互相帮助。有空了,就来这里看书、学习、娱乐,好得就像一家人。”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