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里检验检疫局打造贸易便利化升级版

25.12.2015  11:31

  三股劲拧成一根绳——内蒙古满洲里检验检疫局打造贸易便利化升级版

  内蒙古满洲里检验检疫局积极贯彻国务院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的统一部署,立足口岸,转变职能,将加强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协作、实行“三通两直”监管模式、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创新制度聚成合力,进一步优化检验检疫工作流程,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畅通满洲里“南接内陆、北连俄蒙、直达欧洲”的欧亚陆路大通道,推动内蒙古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服务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

   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协作

  2015年5月,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局经多次研究,统一规划,出台了《东北及内蒙古地区检验检疫局落实“三互”推进区域一体化工作方案》。2015年6月,“丝绸之路经济带”沿黄河流域的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9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及新疆、西藏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一年来,满洲里局还分别与苏州、连云港、湖北东西湖办、宜昌、沈阳、广州等分支局就一些具体监管项目签署了合作协议。在一体化框架下,将以“多局如一局”为目标,推动信息共享、信用互认、业务互联、执法互助,实现了“一地报检,全域认可”“一地签放,全域通关”,解决了企业以往在口岸和内地两次报检的繁琐和不便,最大限度地缩短流程,能为企业节省20%到30%的通检成本。

   实行“三通两直”监管模式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自2015年9月21日起,对自治区内的进出口货物实施“通报、通检、通放”,打破了辖区内13个分支局的辖区界限。9月30日,天津通畅公司自额布都格口岸进口了2批共计44匹赛马,在呼伦贝尔局进行报检,后续检验检疫监管和签证放行由满洲里局实施,成为首家“三通”模式受益企业。

  在区内“三通”基础上,区域一体化各直属局之间的进出口货物实施“进口直通”和“出口直放”。负面清单外的出口货物在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产地局直接签发通关单并将通关单电子数据发送至报关地(口岸)海关,口岸局不再查验换证,实行“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就是负面清单外的进口货物,企业可任意选择报检地,口岸仅实施必要的检疫处理措施后放行,货物由目的地局实施检验检疫监管。“两直”模式以来,仅10月份已有中欧班列出境货物3977标箱实施了“出口直放”,进境货物1810标箱货物实施了“进口直通”。“两直”提高了口岸验放速度50%以上,节省查验时间1天至2天,节约了企业的通关成本。

   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创新制度

  今年以来,满洲里局以学习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锲机,紧密结合口岸实际,创新监管措施,实现流程再造,促进贸易便利化,对经铁路口岸进口的货物实施了差别化通检放行管理制度、“非干扰非侵入”查验模式等创新制度,达到了“科学监管,快速通关”的目的,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在信用管理、分类管理、风险分析基础上,根据货物特性和风险级别,对在满洲里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口货物确定不同的放行时机,实施包括申报放行、抽样放行、保证放行和合格放行的差别化通检监管放行模式,减少货物在站内的滞留时间,加快物流速度,畅通口岸通道,能够有力促进口岸运量的提升。

  木材、化肥、液体化工品一直是满洲里口岸进口大宗货物,批次多、运量大、货值高,这三类货物的通关效率对口岸整体通关环境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满洲里局在确保国门安全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进口以上三类大宗货物实行“非侵入、非干扰”查验模式,即对上述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扦样、检验检疫、检疫处理全过程中不需要企业派人参与,做到了货物“随到随检,随检随放”,实现检验检疫“零等待”。该模式打破传统的检验检疫流程,变报检、检验检疫串联作业为并联作业,在货物换装过程或者车辆调度空隙合理安排查验工作,检验检疫过程由被动的“货等人”变为主动的“人等货”,不仅缩短了通关时间,而且为企业带来极大便利,节省了人力、物力和经营成本,有力地促进了满洲里口岸贸易便利化。(薛兴刚)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