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用供给侧改革增加百姓文化“获得感”

09.09.2016  10:04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深入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积极落实文化惠民政策,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多做补齐短板的工作,切实提高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努力增加百姓文化“获得感”。

  扎实推进农村牧区 “十个全覆盖”工程。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工程,下达资金9894万元,在自治区、各盟市、各旗县区建立三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92个,在12368个行政村建设可控的广播节目播出终端(音柱、大喇叭等),形成覆盖全区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及农林牧场的“村村响”应急广播播出体系。继续实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下达资金2964万元,全区数字化电视覆盖率达到99%以上,彻底解决广大农村牧区收看地面数字电视节目难的问题。

  大力实施自治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年初预算安排民族文化大区建设专项资金4500万元,自治区本级重点支持文艺精品剧目创作、草原文化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盟市以下重点对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服务农牧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等先进集体、个人予以奖励。通过资金引导,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打造民族文化精品和品牌,不断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

  继续加大基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予以倾斜,下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1172万元,对全区11172个行政村的文化设施维护、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开展电影公益放映、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助,每个行政村补助1万元,保障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拨付专项资金895万元,对全区179个城市(街道)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和桌椅、书架、音像等基本业务设备购置进行补助,提升基层文化室数字化服务水平及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继续实施“三区”文化工作者专项计划。按照中组部、文化部等5部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从全区选派641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全自治区57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受援旗县驻地工作或开展文化服务,发挥优秀文化工作者的带动效用。同时,从旗县以下文化单位选送90名文化人员进行重点扶持培养,提高基层文化人员专业水平,促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积极筹措资金2.6亿元,支持全区113家博物馆(纪念馆)、1113家文化馆(群艺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文化站、6家科技馆的免费开放,支持和鼓励全自治区59家公共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基本实现了全自治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全覆盖,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了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

  大力支持乌兰牧骑开展下乡惠民演出。今年继续投入乌兰牧骑惠民演出补贴和奖励经费1660万元,支持全自治区71支乌兰牧骑开展下乡惠民演出。其中,按每场2000元、每年100场、每年对每支乌兰牧骑补贴20万元;对下乡惠民演出成绩突出的7支乌兰牧骑进行再奖励,每支乌兰牧骑奖励10万元。财政补贴惠民演出,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牧区群众的精神生活,同时支持了乌兰牧骑这一文化品牌做大做强。

  进一步加大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参照财政部、文化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贴政策(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自治区财政加大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对全区国家级、自治区级传承人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补贴。从今年开始,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已下达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254万元,支持全区508名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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