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李俊副厅长参加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的内蒙古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26.06.2017  16:24

  2017年6月20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我厅副厅长李俊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体系创建情况、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情况、跨境电商情况等三个部分介绍了我区电子商务工作情况。  

内蒙古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新闻发布词

   一、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体系创建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区电子商务交易额3223.6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额2954.65亿元,同比增长122%,网络零售交易额266.95亿元,同比增长77.97%。今年1-3月,我区电子商务交易额485.06亿,全国排名23,同比增长18.90%,网络零售额42.62亿,全国排名24,同比增长28.97%,其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31.62亿,全国排名23,同比增长18.64%,服务型网络零售额11亿,全国排名25,同比增长71.99%,高出全国34.54个百分点。 

  (二)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结构调整,促进线上线下有效衔接。在以O2O电子商务模式立足服务社区的基础上,融合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终端,促进实体与网络消费互利共赢的格局。条件具备的盟市支持实体店和电子商务企业合作积极探索C2B、C2F等新型模式的应用,开展预定、预售等互联网营销模式,依据内蒙古产业特色和优势,打造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转变现有服务方式,融入线上营销、线下体验、物流配送和线上线下同步的售后服务体系等模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积极性、创造性,主动适应电子商务市场供求变化,增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满足电子商务在居民消费领域的实际需求。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效应明显,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应运而生。三是坚持创新驱动,盘活闲置资产成效明显。发挥内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通过盘活闲置资产30余万平米创建各类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实现了产业集聚,降低了创业企业成本,带动电子商务和传统产业融合式转型升级,改善供给结构,对发展新兴消费,培育消费热点,提高闲置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推进措施及情况

        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4—2020年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目前创建国家级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4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28个。通过示范引导产业集聚和带动。 

  一是推进内蒙古电子商务产业园向建设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方向发展。以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应用为核心,努力打造“一个基地、六个中心”,即立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区域性电子商务培训孵化中心、呼包鄂电子商务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内蒙古民族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中心、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广中心、社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对蒙对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目前,园区已经与物流配送仓储服务、在线支付、金融服务、电信运营、高等院校等相关行业的20家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与呼和浩特市统计局联合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试点,内蒙古电子商务产业园统计平台已经完成,并投入试运行,为企业和部分有意愿的园区提供公共统计服务。目前园区分别被认定为自治区第一批众创空间试点基地,呼和浩特市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提高电子商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推动内蒙古商网公共服务平台转型升级,打造内蒙古第一个利用电子商务的零售和批发型网上公益性服务市场。二是支持包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打造“一核两翼”,大力推进昆区电子商务核心区建设,依托我区钢铁产业和传统商贸服务业集聚优势,发展以钢铁、金属深加工等为主的大宗商品B2B和商业零售服务O2O电子商务。充分借力“互联网+钢铁”,推动钢铁全产业链的运营协调和整体优化。目前,稀土交易所电商平台、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内蒙钢银网信息平台、内蒙运钢网络平台、懂钢网、华蒙物流园区电商平台、内蒙古中厚板现货交易平台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陆续上线,这些平台提供了大宗商品的挂牌、竞买、招标、资金结算、商品物流、价格发布等综合服务,对当地电子商务发展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其中稀土线上实现现货交收,  B2B交易大幅增长,全年交易量58万吨,交易额突破1300亿元;钢铁电商平台交易量82万吨、交易额达到25亿元,全产业链提供3000个就业岗位。昆区以内蒙古和兴惠客为主的本地化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企业继续良性发展,生活类服务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经完成首轮融资和股改。三是支持通辽国家级电子商务园区建设“一主三辅”电商体系,即电子商务舱体中心,辅助电商街、创客通辽孵化空间,打造蒙东地区电子商务产业辐射中心。目前已引进各类电子商务企业110家,直接就业人数720人,间接带动就业一万余人,具备一定品牌知名度的电商企业十余家。 

  (三)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性主体活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为解决2016年入夏以来内蒙古旱情导致的农牧民羊肉滞销难题,按照厅领导的安排,发动内蒙古电子商务促进会作用,联合协会内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先后与阿里、京东等第三方对接,并赴旱情比较严重的锡林郭勒、呼伦贝尔进行对接,针对牧民牧草不足导致集中出栏价格下跌和滞销的难题,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羊肉主题营销等活动,并确定自2016年9月—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第二届内蒙古电子商务羊肉节专项活动。其中:9月26日—9月28日开展“汇聚内蒙古”主题引爆活动、9月26日—12月29日开展“内蒙古羊肉众筹”主题全网营销、12月20日—29日开展“地道内蒙古”全面营销推广。活动期间共计完成内蒙古特产电子商务销售8920.75万元,对解决旱情导致的农牧民羊肉滞销和带动内蒙特色产品电子商务营销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案例二:开展内蒙古羊绒订单C2M试点,筹建电子商务内蒙古羊绒研发设计中心,以内蒙古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主体,自治区商务厅和纤检局全程跟踪服务,整合企业、高校设计资源、生产制造工厂、电商平台联合发起原创和品质并行的内蒙古羊绒众筹主题活动,并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9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络众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46%,辐射京、上、广及浙江、苏州等地,有效地教育和引导了市场对内蒙古羊绒产业以及原创设计的认可。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情况 

  近两年来,商务厅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决策部署,争取和筹集财政资金5.9亿元,分批竞争性选择34个旗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目前首批8个2015年示范县经过一年多探索,取得了阶段性示范成效,截至2016年底,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运营中心25个,乡村级服务站735个,培育网商1.7万个,培训人员8.9万人次,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10.1亿元,物流快递收发件数量835.96万件。 

  (一)商务厅从四个方面推进电商进农村牧区示范工作 

  一是谋化顶层设计,明确工作方向。制定了《内蒙古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工作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意见》,推动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顶层设计定义电商进农村牧区的5个方面:促进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使农牧民能方便快捷购买消费品;推动农畜产品进城,让农牧民的产品销售出去并卖个好价格;农资电商方便农牧民生产;通过电子商务培育农村牧区服务业;电商精准扶贫。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细化工作路径。循序召开工作会、现场会和调度会进行部署、观摩和推动,讲明意义、讲清要求、聘请专家讲座辅导。印发《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提出怎么干、如何干的实操建议。编印《历年电子商务政策汇编(1996-2015年)》,为示范地区管理和应用电子商务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发布农村电商典型案例,指导示范旗县借鉴。组织开展对示范地区9轮1028人次电商培训,教学指导示范旗县懂电商、能实操、会管理。会同共青团开展农村牧区电商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吸引社会资本的项目,营造电商进农村牧区氛围,发现本土化人才。三是开展督查评价,推动工作执行。及时跟进对每个示范县的现场检查督导,掌握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探索解决路径。建立考核机制,开展绩效评价,组织示范县自评自查、工作述职、经验交流,聘请专家组点评,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现场评估。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示范县进行督促督办,以阶段性验收推进示范建设。四是推动政务公开,促进工作透明。保障示范工作规范合理公平开展,公开公示示范县的选择办法和标准,组织专家评审。督导示范县信息全程公开,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主动引入纪检、审计部门监督,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承建单位、扶持额度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部门和群众监督。建立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管理和信息统计报送制度,保障项目调度公开。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随时接受审计、纪检及各方面检查。 

  (二)电商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取得八大探索成效 

  一是示范引领,全区形成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热潮。2015年前,我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是零星和企业自发的,开展示范后逐渐向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多层次合作、集群式发展转变,政府推动力量明显。8个示范县获得国家资金支持1.48亿元,地方配套2.23亿元,带动企业投资1.86亿元,凸显财政资金引导、扶持和示范效果,带动全区形成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热潮。二是初步建成农村牧区电商运营体系,为农牧民提供网购网销服务。示范县采用县级电商运营中心+乡村服务点方式,发展农村青年为线下合伙人、推广员,目前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8个,17个电商县级运营中心投入使用,建成乡级服务站53个和村级服务点682个。日用消费、农资和缴费成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基础服务内容,农村牧区特色产品、乡村旅游网销逐步增长。三是外引内建电商平台,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引进阿里巴巴、苏宁易购、京东、邮政和乐村淘、赶街网等全国性、区域性平台,壮大县域电商经营主体。打造本土平台,五个示范县建立河套购、草原淘宝、上都域购、巴林桥、敕勒川商城电商平台。截至2016年底,示范县电子商务消费301万元、销售2128万元。四是整合配送资源,探索破解农村牧区物流难题。新建改建仓储配送中心,整合利用县域邮政、商贸流通和四通一达等现有物流资源,推动物流配送覆盖乡村。示范县建成县级物流中心8个,乡镇快递网点71个,492个村服务站承担物流功能,物流快递收件730万件,发件106万件。五是开展农产品上行,提高农畜产品商品化率。推动本地产品触网上行,支持名特优产品网销,提高当地农畜产品商品化率,带动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底,示范县实现网络零售额10.14元,农产品网销单品(SKU)1246个,培育了“玉米加农炮”、“敕勒川”等一批互联网畅销品牌。六是电商成为农村牧区双创和农牧民就业增收的重要舞台。电商创业蓬勃发展,电商培训使更多学员开通网店和电商自主创业,促进了农村青年、返乡人员就业,带动当地农牧民就业增收。截至2016年底,示范县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8.7万人次,发展网民10.5万人,网商总数1.7万个,个人网商1.4万人。七是承载精准扶贫任务,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通过在贫困村建立服务站点、平台优先网售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产品、对贫困人口培训、支持贫困群众电商创就业等方式实现精准扶贫。示范县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4746人次,残疾人425人次。扎兰屯张大妈和残疾儿子网上众筹资金12万元,打造“一把木耳”品牌进行网上销售,成为国务院扶贫办推广典型。八是电商进农村转变农村产生活方式,推进了农村城镇化。随着示范县电子商务开展,更多农牧民学会网上购物、办事,不出家门就能卖产品和买生活用品,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加速了城镇化进程。 

  (三)典型经验—五原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做法 

  五原县抓住“互联网+”的机遇,以河套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依托,搭建互联网及电子商务发展生态体系,初步形成系统布局、整体推进、内生发展、点线协同的良好局面,目前实施效果位居8个示范县之首,可资借鉴。主要做法可归纳为“政府推动、园区带动、内外联动、培训拉动、多方互动”。一是县政府将电商产业列为“一号产业”,在政策、人员、经费方面大力支持。二是有效打造、运营河套电子商务产业园,使之成为电商企业加盟发展、特色农产品与电商嫁接的平台,构建起了全产业链、一站式服务的电子商务生态体系。三是内外联动建立“一个中心”,做实“两个平台”,推广“三种模式”,打造了“十大品牌”。四是破解基层电商人才短缺瓶颈,引进多名国内优秀电商人才,开展多层次培训350批次,形成一批“本土+外地”电商人才队伍。五是多方合力共推电商产业系统工程。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取得进展,同时工作推进中也发现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进一步探索解决。一是农村牧区电子商务运营体系尚需市场进一步检验。二是农村牧区物流基础条件薄弱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三是农产品上行任重道远。四是电商人才基础条件仍然较差。五是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运营。 

  下一步,围绕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商务厅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工程,聚焦关键环节,增加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农村牧区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加快发展。一是补短板,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瓶颈”。深入推进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改造农村物流的商业流程和利益链条,形成符合市场规律和需求的物流解决方案。提高人力资本质量,培养本地人才,发掘潜在人才,吸引外来人才。二是重上行,增强电商对农牧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促进线下产业与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的结合,开展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开展农商互联,城乡对接,联产品、联设施、联数据、联标准,联市场。三是促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源参与,鼓励竞争弱化垄断。加强资源统筹和共享,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系统工程。 

   三、跨境电商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是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初见成效。截至2017年1季度,我区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40个,其中,主要开展对俄、蒙进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17个。2017年1季度,已上线运营并取得一定实效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19个,大部分集中在2016年上线运营,  19个平台实现进出口商品交易额9192万元,直接或间接促进进口3731万元,促进出口5461万元。 

  二是跨境进口直购模式稳步发展。我区主要开展跨境进口直购的有内蒙古民族集团、包头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赤峰市保税商品交易中心,内蒙古民族集团跨境进口直购主要销售一般贸易完税商品,包头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从天津保税区进货,主要销售进口快销商品,目前也在与西捷保税物流仓库合作。赤峰市保税商品交易中心主要销售法国、意大利红酒、日韩小家电、洗化用品、西班牙橄榄油、波兰牛奶、德国厨具等。 

  三是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据不完全统计,企业利用阿里巴巴、敦煌网、环球资源、中国制造、天猫国际、亚马逊等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以羊绒制品、籽仁等商品为主,主要开展B2B和B2C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货物出入境的方式与渠道包含传统的一般贸易模式出口和国际邮政包裹等。出口的国家和地区有加拿大、美国、印度、韩国、澳大利亚、意大利、德国、印度尼西亚等。 

  (二)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发展举措 

  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28号);向国务院上报了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目前均已转办至商务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开展,海关总署已同意赤峰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推动跨境电商与园区融合发展,目前,全区已有跨境电商企业入驻的各类园区15个,包括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园区、云计算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加强部门沟通研究跨境电商发展的相关问题;加强去浙江等发达省区学习调研,积极引进大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赤峰跨境电子商务分拨中心、跨境商品展示中心、呼和浩特国际快件监管库、鄂尔多斯O2O体验店、创客空间等项目建设,依托保税区、园区发展跨境电商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改善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