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积极的财政政策成为经济发展强大引擎

29.08.2018  11:31

  顺应时代潮流,方能引领发展走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2018年以来,面对依然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对依然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依然复杂多变的市场格局,内蒙古为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陆续推出一系列旨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积极财政政策——

  全区压减自治区本级一般性支出,建立自治区化债奖励机制,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处置资产等方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内蒙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启动建设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持续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全区结合生态保护补偿和脱贫攻坚,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补贴政策,下达专项资金推进草原生态保护、污水处理、重点河湖及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供热等。

  内蒙古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通过税收优惠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下达科技专项资金6亿元推动创新发展。

  内蒙古下达预算内基建投资等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保障能力。

  全区下拨资金70.6亿元落实农业补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时效性,推动农牧业绿色发展。

  内蒙古下达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8.2亿元,提高粮油大县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内蒙古下拨资金6.6亿元,继续实施粮改饲,支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全区下达资金14.7亿元,统筹开展田园综合体、嘎查村集体经济试点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内蒙古拨付创业就业以奖代补资金1.2亿元,支持0.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6万人。

  内蒙古出台《自治区与盟市旗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了盟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

  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民生支出14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高于去年同期5.4个百分点,调动了内蒙古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蕴含着一个地方开拓进取的奋斗精神。

  短短半年时间,在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刚性支出不减、经济下行压力依然突出的形势下,内蒙古集中财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无比坚定。“有了这样的决心,内蒙古经济发展必然充满勃勃生机。”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永军说。

  时间,标注担当使命的勇气与智慧。

  半年来,内蒙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深情嘱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不仅培植了财源、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也为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刚刚公布的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数据,就是有力证据——

  财政收入中,与经济发展高度关联的四大主体税种收入566.6亿元,同比增长25.6%;非税收入占比20.8%,同比下降8.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全区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农作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均超过2017年且均在亿亩以上,猪牛羊出栏和肉类产量实现双增长。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接近20%,1-5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和主营业务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全区全社会用电量、公路货运量、铁路货运量增速等先行指标均接近或超过10%。

  全区快递业务量、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态快速发展壮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9%。

  全区水泥、电石等过剩行业产量同比下降,商品房待售面积下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为此,对于2018年以来的经济运行,自治区党委给出实事求是的总结:全区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态势已经显现。

  实践的光芒,照耀新时代;思想的火炬,昭示新愿景。

  历史没有终点,追梦未有止境。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自强不息的内蒙古,一定能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创造出无愧于历史的新辉煌!(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