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救助网”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09.11.2015  17:10

  2015年以来,内蒙古继续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不断完善救助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全力兜住民生底线,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2015年1—9月,全区共支出社会救助资金51.57亿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43.24亿元,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资金2.89亿元,医疗救助资金4.44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亿元。各类救助资金支出的不断增长、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救助效果日益凸显。

  城乡低保工作深入推进

  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472元/月提高到目前的497元/月,比上年提高25元,保障城镇低保对象64.4万人,补助水平达到383元。全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3229元/年提高到目前的3454元/年,比上年提高225元,保障农村牧区低保对象116.7万人,补助水平达到200元。

  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稳步开展

  全区共保障五保对象9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4万人,分散供养6.6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014年的年人均6670元和3643元提高到目前的7513元和3916元,分别比上年提高843元和273元。

  医疗救助工作扎实推进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精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7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国办发〔2015〕30号文件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73号),对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1—9月,全区累计救助医疗救助对象123.99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5.28万人次,门诊救助2.16万人次,参合参保106.55万人次。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44亿元,其中:住院救助支出3.60亿元,门诊救助0.16亿元,资助参合参保0.68亿元。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和资助参保参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2360元、743元和65元。

  教育救助工作积极开展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14〕81号),开始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对考取普通高校本科类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考取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2014年共落实资助资金6.54亿元,惠及低保家庭新生1.86万人。2015年享受此项政策的学生共计21498人,自治区已下达资金6.54亿元,目前仍有1.01亿元正在落实中。

  住房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3〕70号),对已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并优先将没有住房的低保对象和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切实满足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的通知》(内政发[2014]77号),就进一步加强政策规范、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加强住房保障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1—9月,全区共将13.5万户城镇困难居民纳入住房保障,为14.1万名农村牧区困难群众进行了危房改造。

  就业救助工作积极推进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始终是就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全区建立了“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依托全区就业信息系统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186号),进一步强化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实现援助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长效化、信息化目标。2015年1—9月,全区各种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4万人,其中,就业救助对象7904人。

  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精神,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内政发〔2015〕47号),进一步明确了临时救助内容,细化了审批程序,拓展了救助方式,并建立了跨地域的转介服务机制,进一步确定了与最低生活保障等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的临时救助标准,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在“救急难”方面的积极作用。2015年1—9月,全区累计救助城乡低保边缘群体10万户,其中:城市4.1万户,农村5.9万户,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亿元,户均救助水平达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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