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简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29.02.2016  13:47

内蒙古于日前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作为工作导向,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确保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让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

砍掉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按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需向群众出具的各类证明,列出清单目录。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确需提供证明的事项,在全面优化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全面检查是否履行论证、征求意见、听证程序,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这是《方案》中明确提出的内容。

据了解,按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民政、公安等部门不再出具婚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简化证明条件,结合权责清单制定,继续下放证明盖章审批权限,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同时,结合自治区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建设,全面推动各级政府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的一体化运作,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信息联动机制,全面实现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证明信息的,不要求重复提供;前一个办理环节已经提供证明的,后一个环节不要求重复提供;对行政审批不起实质性作用的证明,不要求重复提供。

梳理公共服务事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方案》明确,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为基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项梳理与服务创业创新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建立目录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

方案》还要求,自治区在完善依申请的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系统(行业)内同一事项的名称、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等要素相对统一,体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实效性、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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