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政务平台
28.04.2015 16:59
本文来源: 检察
4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今日头条”客户端正式开通订阅号“内蒙古检察”,并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刘宝军决定逮捕等5条信息。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继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官网之后首次入驻移动客户端,也是继云南、山东、河南、福建、甘肃之后入驻“今日头条”的第六家省级检察院。
开通“头条号”,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顺应媒体融合趋势,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推进检务公开、扩大检察宣传覆盖面、提升检察机关媒介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的又一举措。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已经拥有官方网站、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信息发布渠道。开通“头条号”之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新媒体平台完成了“两微一网一端”布局,今后将为更多的网友提供更为即时和权威的法律资讯、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及重大事项新闻发布等,与社会各界开展更加密切的互动,更好地发挥检察新媒体收集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的作用。
今后,用户只要在“今日头条”客户端中浏览“政务”频道,就可以在第一时间获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当天的“头条”消息。此外,用户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今日头条”客户端,在页面右上角搜索“内蒙古检察”,点击订阅即可。订阅成功后,浏览客户端上方菜单中的“订阅”一栏,则可阅读到“今日头条”抓取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的所有信息。
本文来源: 检察
28.04.2015 16:59
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开展第九次会晤
5月7日至10日,检察
共同唱响劳动赞歌——劳动模范走进检察机关
4月29日上午,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