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培训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培训会议现场
2015年11月12-13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培训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研究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工作,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并对下一阶段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工作作了部署。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参事室)主任那炜清出席会议并讲话。14个盟市(包括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政府(行署)办公部门分管电子政务领导及负责同志、70个区直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17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达胡巴雅尔主持。
会上,那炜清副秘书长就贯彻落实国办66号文件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强调做到“三个到位”,进一步促进全区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牢牢把握电子政务发展的时代特征。他指出,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是政府科学决策的需要,是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化对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认识,强化落实国办66号文件和实施意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任务落实到位,牢牢把握电子政务工作的目标重点。要认真研究落实国办66号文件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确定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统一网络平台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利用、开展业务应用协同运行、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我区电子政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工作保障到位,牢牢把握落地见效这一关键环节。要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资金保障、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着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努力开创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的新局面。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处长贺彪、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师建国分别对做好政府网站相关工作和贯彻落实66号文件和实施意见精神作了部署和说明;巴彦淖尔市、自治区人社厅等6个盟市、部门围绕优化政务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和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作了典型发言。
达胡巴雅尔副巡视员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国办66号文件是对未来五年电子政务工作的全局性、纲领性文件,为推动我区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科学制定落实方案,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强化工作落实。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办66号文件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的新契机,狠抓落实、抢抓机遇,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水平,更好地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邀请了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兰惠、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政府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中心主任张福浩博士、上海梦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汝良博士以及内蒙古发改委高技术处处长丁生莲等专家学者为参会学员做专题培训。
会议期间,还召集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对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同时围绕贯彻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分别组织盟市和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座谈,大家踊跃发言,对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深入探讨。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会后一定要按照会议精神做好电子政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