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成果通过审查

04.02.2015  13:48

   本网讯(记者吴钰) 记者从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组织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成果专家技术审查会,原则上通过了审查。

  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成果编制工作卓有成效。内容全面,目标明确,有关城镇空间格局、支撑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等观点和措施符合内蒙古实际,深度达到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引导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

  下一步,《规划》成果将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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