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质量评审规程》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审定

27.07.2018  18:53

 

  2018年7月25日,由内蒙古质监局、内蒙古标准化院、包头市质监局、内蒙古工商局联合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质量评审规程》地方标准审定会在内蒙古标准化院召开。会议由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刘燕波主持。

 


  会议邀请了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大牧场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公司、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7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与会专家对标准的编制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询问,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规程》地方标准是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力举措,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导向意义,此项标准顺利通过审定。
  刘燕波处长对于各位专家在审定过程中的建议和意见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认同,要求相关部门和起草单位按照专家建议尽快修改后征求反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规程》地方标准实施应用后,其中所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对我区各级政府和企业具有指向性参考作用。

(赵兴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