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公告(2016年第1号)

11.01.2016  19: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内蒙古浩养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药品经营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内蒙古千草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专项检查符合要求的内蒙古正合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顺延《药品经营许可证》效期,对符合要求的内蒙古煊蒙医药有限公司增加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