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公告(2016年第3号)

03.02.2016  12: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内蒙古双奇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符合开办条件的西乌珠穆沁旗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专项检查符合要求的包头市远大恒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顺延《药品经营许可证》效期,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日

附件: 企业情况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