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前三季度旅游业发展情况

21.11.2014  22:00
      今年前三季度,全区接待旅游者5455万人次,同比增长10.81%,完成年度计划的72.68%。其中:入境旅游者117.84万人次,同比增长11.56%,完成年度计划的71.42%。国内旅游者5338万人次,同比增长10.79%,完成年度计划的72.71%;全区旅游业总收入1030亿元,同比增长31.41%,完成年度计划的60.05%,其中:入境旅游创汇6亿美元,同比增长33.33%,完成年度计划的60%。国内旅游收入993亿元,同比增长31.52%,完成年度计划的60.07%。从上半年发展情况看,入境游客、国内游客增速与年初制定的计划增速目标一致,可以看出我区旅游的目标人群基本稳定,入境旅游者、入境创汇、国内旅游收入和旅游业总收入均高于全年计划增速目标8个百分点多,旅客停留时间延长和花费水平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表明我区旅游环境和品质正在逐步提高。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前三季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旅游规划的编制和评审进一步加强
      一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依法科学指导全区旅游规划工作。二是启动了《全区精品旅游线路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指导完成《包头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5个盟市县级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四是完成呼和浩特市敕勒川草原文化旅游区等20多个精品旅游区规划的评审工作。
      (二)旅游基地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投资呈现多元化趋势
      2014年前三季度,我局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608万元,重点支持了105个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对其中5个项目给予2400万元的贷款贴息,拉动贷款总额8.8亿元,有力保证了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安排预算内旅游基本建设投资31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旅游基本建设投资5500万元,向国家旅游局申请旅游发展基金2650万元,预计年底下达。在国家和自治区各类引导性投资的带动下,社会资金投向旅游业趋热,特别是一些房地产资金正在转向旅游业。前三季度,社会资金投向旅游业预计可达175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建设。
      (三)旅游宣传促销渠道不断拓宽、力度不断增大
        全年安排旅游宣传促销经费8000万元,增长32.7%,主要用于参加旅游交易会、旅游广告和旅游宣传品制作。前三季度,共参加国际和国内旅游交易会11个,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和《新闻三十分》、北京机场T3航站楼、中国旅游报等进行了内蒙古旅游形象广告,与内蒙古日报合办了旅游专版,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第二十五届旅游那达慕、5.19智慧旅游年主题年活动和内蒙古旅游摄影展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大型旅游促销活动,指导扶持盟市举办了26个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拍摄制作了内蒙古冬季旅游广告片和内蒙古长城旅游宣传折页,利用内蒙古旅游信息网和凤凰网开展内蒙古旅游专题宣传,利用满洲里俄语旅游网站和二连浩特茶叶之路旅游网站开展了对俄蒙的旅游宣传。 
      (四)旅游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开展了旅行社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意见》精神,制作使用了新版《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取消了旅行社验资证明和营业场所基本面积与租赁或自有签字要求,减少了前置条件和审批环节,向呼和浩特、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下放了一般旅行社审批权。二是开展了星级饭店评定改革,继去年向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呼伦贝尔、赤峰、通辽、锡林郭勒和满洲里市等8个盟市下放了三星级饭店评定权后,今年又向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6个盟市下放了三星级饭店评定权,减少了星级饭店自检、协作评定和图册介绍3个前置条件,去掉了上报整改报告和初评2个审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