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船检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5.05.2015  15:58

  按照内蒙古党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工作专项组提出的“在全区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局积极筹划,精心准备,结合单位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相关的普法宣传。

  今年3月我局就按照厅法规处的要求,制订和上报了普法宣传活动计划,4月又根据我厅要求制订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法》、《渔业法》、《渔船检验条例》、《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自治区渔船登记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计划,并编印了《安全生产法》、《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两部小册子。从4月初开始,船检局由单位领导带领业务人员,先后深入到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纳林湖渔场,鄂尔多斯市摩林河水库、乌兰木伦水库、红碱淖尔、巴图湾水库、大沟湾水库,乌兰察布市岱海渔场、察干湖等基层生产单位,通过召集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和部分生产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结合渔船检验到渔船码头现场督查和讲解,向捕捞生产人员发放《安全生产法》、《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小册子等方式,对基层相关人员宣传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受到基层各级人员的欢迎,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10多册。4月中旬,我局又在江苏省常州市玻璃钢造船厂举办了渔政船驾驶员学习培训班,借此机会又向学员们宣讲了《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

  通过这些活动,使我们将执法监管和普法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边普法、边执法,在向基层从业人员普法宣传的同时,也使我们的业务执法人员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取得了普法与执法双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