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营改增:26.9万户纳税人减税约87亿元

06.05.2016  14:58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杜柏业)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5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涉及我区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个行业26.9万户纳税人。截至5月3日,内蒙古营改增试点企业共开出增值税发票2万多份,总金额2.2亿元,涉及增值税额25000多万元。

  上述涉及的4个行业,2015年营业税收入完成318亿元,约占我区财政收入的16%。全面营改增后,预计上述4个行业纳税人将收到减税红包87亿元左右。如果加上2013年以来,已先后完成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电信业的9.8万户试点纳税人,内蒙古自治区营改增将累计实现减税198亿元。

  据了解,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将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此外,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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