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调整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任务

25.11.2014  18:20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我区今年要调整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任务,分别从提高儿童及孕产妇管理水平等6个方面进行。

      提高儿童及孕产妇管理水平,为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按照相应年龄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等,并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

      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各地要适当降低健康档案服务补助水平,取消新建档案补助。以旗县为单位,城乡居民电子化建档率达到75%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突出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以旗县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70%以上。

      适当增加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慢性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慢性病健康管理,规范提供服务。以旗县为单位,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38%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以旗县为单位,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将发现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20%以上。

      积极推进蒙中医药健康管理,参照蒙医药健康管理规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蒙医中医人员,开展老年人体质辨识、健康指导和儿童蒙医中医调养服务,蒙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0%。(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王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