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四家单位“内蒙古名牌实验室”称号(第二批)的通知

29.12.2015  12:58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提升我区检验检测服务业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认监委建立良好实验室规范的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精神,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内蒙古名牌实验室”评选活动,活动从2013年起开展,每两年评选一次。
    今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名牌实验室”申报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名牌实验室审查细则》,自治区质监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16家检验检测机构,经材料审查、现场考核、向社会公示,研究决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等4家单位“内蒙古名牌实验室”称号(第二批),现公布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
    2.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3.内蒙古第十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内蒙古北重集团有限公司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计量检测中心
    有效期六年: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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