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启幕
内蒙古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在宁城县大城子镇启幕。为切实解决设施农业建设资金不足难题,宁城县扶贫办积极拨付扶贫专项资金,各金融机构针对性地为种植大户提供大额贷款服务,由上五家村、下五家村、瓦南村、瓦中村4个村联合建设的万亩番茄园区,不仅成为了当地一道美丽风景,更是当地百姓的致富源泉。
宁城县大城子镇的万亩番茄园区是全区金融脱贫攻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3月末,全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421.8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99.1亿元,同比增长11.2%;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560.6亿元,同比增长47.2%;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62.1亿元,同比增长26.8%。支持了31.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区贫困人口的39.2%。
在全区金融精准扶贫过程中,自治区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厅以及“一行三会”都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尽力而为。日前,上述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对今后3年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各金融机构加强与贫困旗县对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旗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
——提升金融服务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等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质量和效率。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贫困地区各类市场主体不同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在有条件的贫困旗县推广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和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各保险公司要根据贫困地区特色和资源禀赋,拓展特色农畜产品保险,扩大农畜产品价格保险、产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范围。
——拓展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运用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支持,加大对农牧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培育和延伸龙头企业产业链条。
——建立金融机构与贫困旗县(区)结对帮扶机制。自2018年起,建立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机制,按照“3+1”结对帮扶模式(即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家保险机构、1家证券机构同时与1个国贫县结对),将全区93家金融机构和31个国贫县结成帮扶对子,结对帮扶共建3年,为国贫旗县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完善金融扶贫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和补偿机制,鼓励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扶贫信贷担保业务,旗县级风险补偿金、贫困旗县政府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治区农信担保公司和自治区再担保集团按照一定比例分担扶贫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