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家赃证物管理系统投入使用

20.04.2016  10:07

   4月18日,记者从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了解到,自治区首家赃证物电子系统在昆区人民检察院投入使用。

  据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峰介绍,以前赃证物登记管理需要人工填写单据,不但清点赃证物工作量大,还容易出错。昆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出应用物联网无线射频技术、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赃证物管理系统,推进了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

  据了解,每件入库的赃证物通过信息录入后,分配一个带有芯片的电子标签作为其唯一“电子身份证”。高拍仪成像技术为每件涉案物品拍照并上传系统,用数字存储技术将赃证物相关数据全部存储在数据库中,射频采集终端自动识别电子标签并记录。这个“电子身份证”不但可以方便识别、检索,对在库赃证物数量、位置、出库情况一目了然,还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证物出入库。此外。该系统能自动识别并启动声光报警装置,同时监控设备会对出入人员进行影像抓拍,数据全部上传至数据库记录,无法进行人为修改。(记者 解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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