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暨公众开放日活动

05.12.2017  03:28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宋爽 实习生 王燕) 12月4日,自治区高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区三级法院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暨“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公众开放日活动。

  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出席宣誓仪式并领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胡毅峰的领誓下,自治区高院200余名干警和全区近万名干警在不同会场面对国旗和宪法庄严宣誓。

  12月4日下午,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自治区青联常委王旭军为应邀来高院的百余名青联委员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精神。青联委员们共同参观了自治区高院审判法庭、诉讼大厅、院史馆、法院文化展,增进了对审判工作的认识,加深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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