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师行骗 欲走捷径上当

10.11.2015  18:01

  现年51岁,只有高中文化的王某某本是一名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农民,游手好闲的他,一日想起了冒充老师行骗天真无邪学生的勾当,终于有一天,将心思付诸了实施,获得了法院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判决。

  2014年7月的一天,王某某虚构事实,谎称自己是库伦旗某中学老师,有能力办理旗县学生在通辽市内学校入学需要的暂住证、务工证、户籍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无前科劣迹证明(统称“五证”),并能帮助学生在通辽市第八中学入学等欺诈手段,骗取急于走捷径入学的李某某等八人共计50 100.00元人民币。行骗得逞后,王某某将手机关闭,躲至通辽市某区居住,被骗赃款被其挥霍。案发后,王某某及家属主动退赔各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科左中旗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 000.00元。 (通讯员:王敖套 张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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