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促发展 双拥共建谱新篇

19.08.2015  09:32

[ 导读 ]美丽的大黑河畔,巍巍的青山脚下,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和谐共处,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双拥新篇章。

军民融合促发展 双拥共建谱新篇 
——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综述     美丽的大黑河畔,巍巍的青山脚下,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和谐共处,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双拥新篇章。

呼和浩特市一直有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2011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内蒙古军区的领导下,我市始终坚持以创建自治区和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军地双方要共同努力,把双拥工作抓得更加扎实有效,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坚强保证”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抓难点、创特色、求发展,全市军民唇齿相依,携手共进,致力于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经过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全市双拥工作基础更加扎实,特色更加鲜明,重点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显著,首府的双拥工作由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加强组织领导 双拥工作根基稳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紧抓不放,常抓不松。市委、市政府和呼和浩特警备区始终将创建“双拥模范城”视为党政军共同的最高政治任务与荣誉,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军地各级始终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统一考核;纳入军地互办实事范畴,统一安排;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编制;纳入全民教育计划,统一落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实施,并健全完善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警备区领导为组长,全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呼和浩特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旗县区设立了双拥办,落实了机构编制,安排了专项经费,配备了办公场所和专兼职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实现了军地合署办公。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学校、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拥军优属组织和服务点。 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做出了《关于支持驻呼部队建设,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决定》,先后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拥军优属暂行规定》、《呼和浩特市驻军警部队拥政爱民工作若干规定》、《拓展深化“四个一活动”实施意见》等20多项地方性政策规定,形成了军地互补的双拥政策体系。在强化双拥工作机制方面,我市坚持在抓好基层双拥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市委每年召开议军会议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有关问题,研究解决影响和困扰部队建设与官兵及优抚对象合法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每年印发《呼和浩特市双拥工作意见和任务安排》,通过细化目标,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

宣传教育全覆盖 双拥文化氛围浓

我市十分重视双拥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多渠道、广形式、全覆盖。 每年都会利用春节、清明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国庆节等节日,通过国防教育专题讲座、形势报告、过军事日等形式,突出各级党政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青少年学生和部队官兵四类重点人员,广泛开展爱国拥军、革命传统、拥政爱民教育 “六进”活动,倡导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辟双拥专栏,设立专题节目,在“双拥活动月”和“国防教育宣传月”深入宣传双拥工作的政策法规、工作成就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了反映军民同心、浴血抗战的电影《成成烽火》。投资300万元定制了10辆等比例坦克模型,组织开展了“强我中华、固我国防、立我军威”主题军模展和国防教育展。同时,在市区和各旗县区主要进出口、主要街道和繁华地带设立了永久性固定式双拥标语牌,在市区苏雅拉广场修建了双拥模范城城标雕塑,并命名了多处双拥路、双拥林、双拥亭,努力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2011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5108万元对全市14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维修改造。
      2014年烈士纪念日当天,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领导班子及各族各界群众2000多人在青城公园烈士纪念碑北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公祭活动,各旗县区也在各辖区开展了活动。4年来,全市前往革命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缅怀先烈,接受教育的人数达到18万人次,发挥了烈士纪念设施教育群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体功能作用。

民拥军军爱民 双拥花开别样红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关心、支持军队建设和改革作为分内事,把为驻军警部队解难题、办实事作为一种责任。 2011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10385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国防和军事重点工程、新型作战力量建设,为配合部队完成战备执勤、重大训练演习和科研实验等提供保障。2011年,投入资金8000万元,免费划拨土地1000亩,为武警内蒙古总队扩建了训练基地,为呼和浩特警备区新建了应急应战地下联合指挥部,翻建了民兵武器库,改建了多功能指挥训练中心及购置了指挥专用车辆。2012年,投入资金1135万元,用于保障部队军事会议、武警反恐等经费,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2014年,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帮助武警呼市支队改善驻地设施,配套训练器材,绿化、硬化营区环境。4年来,市园林局支援驻呼部队50多万元的树苗,市人社、编办、交通、卫生、粮食、教育、电信、供电等部门和各旗县区也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智力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活动。我市在重大节日和军事活动期间都要慰问部队, 累计发放慰问金2006.5万元。目前,我市有重点优抚对象6144人,专职光荣院4所,收养院民230人。市级复退军人精神康复中心1所,烈士纪念设施14处。 2004年,我市在自治区率先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实行3年提标一次。目前,我市抚恤补助标准在国家和自治区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最高为每人每月290元,最低为每人每月50元。2011年至今累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1.61亿元。还先后对4所光荣院进行了维修改造,床位数达到460张。院民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800元。呼市复退军人精神康复中心新址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床位数将达到100张。在解决好优抚对象生活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解决医疗难、住房难的力度。 2011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305.88万元,为6815人次优抚对象解决了“三难”问题。在认真开展义务兵家庭优待工方面,2011年以来,累计发放农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81亿元。

我市认真妥善做好转业干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军转干部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做到积极接收、妥善安置、合理使用。2011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451名,全部安置到行政和事业单位。目前,我市共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416名,按照“属地安置、分级管理”原则,按时为他们交纳医疗保险费,发放取暖费和独生子女费等生活性补贴。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培训等工作,提高了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管理水平。2011年以来,共接收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2403名,通过考试考核安置到市属事业单位224名,其余分别安置到市四区和市内各类企业。为85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3383万元。 按照新的形势和要求,我市印发了《呼和浩特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方案》,2011年以来,有1300名退役士兵参加了会计、汽车驾驶等五类专业培训,累计支出培训经费563.8万元。认真落实自谋职业各项优惠政策,我市共有96名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金548.5万元。4年来,累计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395.2万元。同时,完成了第5批、第6批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了无军籍职工的各项待遇。我市认真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兵员征集和部分复原退伍军人工作。积极开展随军家属安置工作。2011年以来,积极协助部队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安置随调家属103名。圆满完成兵员征集任务。结合我市实际,4年共为北京军区、内蒙古军区等10多个单位输送了3285名优质兵员。认真做好部分复员退伍军人工作。复员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800元,并为部分复员干部报销了养老、医疗保险。办理了复员干部和企业下岗失业志愿兵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接收了户籍迁入我市的复员干部及企业下岗失业志愿兵档案,落实了相关政策。

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近年来,我市各干休所不断深化军休服务体制改革,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其中,市军休中心在军休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社区打造军休之家,为军休干部提供了集学习、健身、娱乐为一体的活动场所。2012年,市军休中心“阳光服务、亲情奉献”品牌分别被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授予全国、全区“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优质服务品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荣获自治区民政厅“和谐军休家园”荣誉称号。2014年,市军休中心又作为自治区唯一一家全国军休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国家民政部、总政治部的表彰。我市还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服务军休干部的新路子,充分发挥企业、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切实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2011年以来,呼市军供站保障过往部队官兵及新老兵运输任务54批次,圆满完成了过往部队所需的各项军供保障任务,2013年,市军供站被国家民政部、总后勤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军用饮食供应站。

坚持为民服务 军民鱼水一家亲

民拥军,军爱民。驻地部队在完成训练战备任务的同时,积极组织部队参与地方急难险重任务,开展各项拥政爱民活动,坚持发扬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当地经济建设中去。驻呼各部队广泛开展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西部大开发为主题的“四个一”活动,每个团级以上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资助一所小学、共建一片生态林、团以上干部资助一名贫困学生,以实际行动支援首府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援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建成了“万亩双拥林”。4年来,驻呼部队先后参加了“双拥林”、“生态园”、“村村通”、哈素海灌溉、引黄入呼、高速公路、二环路等100多项重点工程建设,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以项目扶贫和科技扶贫为牵引,警备区机关和9个人武部每年协调扶贫资金350多万元, 目前,呼和浩特警备区帮扶的10个自然村,有300户已完全脱贫,占帮扶比的75%以上。内蒙古军区汽车团连续31年开展“支农大篷车”活动下乡支农。4年来,为各族群众发放农牧科普书籍25000册,义务修理各种农机具2800台(件),开办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培训班10期,培训骨干300余名,帮助群众多业并举、科技致富。武警内蒙古总队医院充分发挥自身医疗优势,在院长郭纯的带领下深入周边乡村为群众解病痛送安康,累计赠送药品和医疗器械100余万元。2012年,武警内蒙古总队医院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14年,郭纯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北京军区给水工程团为我市边远村镇打井55眼,不仅解决了当地群众吃水难题,还为大青山绿化提供了保证。2012年,给水工程团被国家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在自治区和我市重大活动期间,驻呼军警多次担负执勤巡逻、维持治安等任务。武警呼市支队投入150万元,将“四防一体化”建设纳入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设”体系,与市公安局建立了“两警联动”处置机制。累计出动官兵13.7万人次,动用车辆8000余台次,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特别是2011年锡林郭勒盟发生两起恶性刑事案件,驻呼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两个多月执勤在一线,出色地完成了维稳任务。2012年我市突发严重汛情,危及“引黄入呼”供水工程,驻呼武警部队连续奋战7昼夜,成功控制险情,保护了全市100多万群众的用水安全。2011年以来,呼市消防支队参加灭火、抢险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13607次,出动警力13.8万人次,出动车辆2.1万台次,抢救被困人员2372人,疏散被困人员22050人,抢救财产价值18.67亿元。4年来,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时,部队先后涌现出张旭、程骜和杨小伟等英雄人物。同时,驻呼部队积极协助地方开展军事教育活动,共派出军训教官4500多人次,军训学生25万多人次。民兵应急作用得到发挥,预备役服务地方能力得到加强。2011年以来,民兵累计完成灭火、防凌防汛及其他任务80余次,出动人员近6000人次。1999年,内蒙古预备役师和呼市公交总公司共同组建了3路预备役文明号公交专线。组建16年来,3路预备役文明公交专线先后被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评为“全军预备役部队建设先进集体”,被内蒙古预备役师荣记集体三等功。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军政军民关系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军地领导从大局出发,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依法处理好涉及军地双方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了一套权责明确的规章制度,修订出台了20多项地方性政策规定,形成了军地互补的双拥政策体系。通过建章立制,调节军政军民关系,到目前为止,全市军民关系融洽,没有发生重大军地纠纷,全市双拥工作步入了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的轨道。

今朝双拥花正艳,明天任重道更远。呼和浩特市军民将在建设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的宏伟事业中,同呼吸、共命运,携手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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