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有大的调整

18.03.2015  12:09

  从2015年起我区实行“开放购机、持据申请、购补脱钩、简化办理”做法。与往年相比,今后三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范围和操作流程等方面作了一些大的调整和创新。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创新力度,更加体现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顺应市场化需求的原则,体现了公共财政政策的普惠与产业发展政策的重点导向,在政策实施格局上坚持简政放权,在政策操作层面上的坚持删繁就简,着力推进政策实施的针对性、稳定性、普惠性、安全性,确保补贴政策廉洁高效安全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 操作模式由“先申请后购机再补贴”转变为“先购机后申请补贴”,购补脱钩; 二是对 补贴对象进行了调整,确定为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具体由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是 保重点,加快推进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机具品目大幅减少,补贴机具种类由11大类89个品目压缩到10大类59个品目; 四是 调整补贴机具资质,以获得部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为依据,与支持推广目录脱钩; 五是 经销商不参与补贴政策操作流程,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经销商并向社会公开,并对所授权经销商经营补贴产品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六是 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义务,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并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责任。 七是 补贴流程更简便信息更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