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现场培训班成功举办

28.02.2017  04:37

  2017年2月16日—18日,农业部在湖北省十堰市举办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现场培训,学习领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关文件精神,交流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明确加快推进2017年项目建设的努力方向。

  培训会解读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相关政策,技术专家分别就综合养分管理计划、生态循环农业理论与技术、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设计要求与常见问题进行了全面培训;湖北、山东等6个省区的代表就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实践与探索做了典型发言和交流。

  培训期间,全体人员参观考察了十堰市郧阳区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重点观摩沼气工程、生态拦截、农业废弃处理,蔬菜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示范集成技术。

  

  农业部、财政部及全国30多个省区市的相关领导、专家和技术人员等共计180多名代表参加了培训。

  2016年,农业部印发了《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提出2017年-2020年在全国建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300个左右,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指引》要求,按照完整的生态循环农业链条进行项目设计,项目建设原则上须包括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三部分内容,同时兼顾资源利用的多样化和废弃物处理的不同方式。

  在具体项目设计时,项目单位可根据区域和自身条件,在完整设计的项目建设内容中,围绕关键环节、关键措施、关键技术,进行菜单式选择和搭配。

  就投入规模而言,《指引》明确提出,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控制在1000万元左右(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比例高的省份可适当降低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全部财政资金投入控制在1500万元左右)。地方财政投入比例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原则上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