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对我区秸秆处理行动开展督导检查

28.09.2017  20:53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东北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黑土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巩固黄金玉米带的战略地位,农业部制定了《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方案》(农科教发[2017]9号),依托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2017年在东北四省区的60个县全面开展秸秆处理行动。

  2017年9月21日—24日,受农业部委托,农业部科教司能源生态处陈彦宾处长一行三人对我区秸秆处理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对莫旗、扎赉特旗、科右前旗和突泉县的秸秆综合利用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座谈了解了我区秸秆处理行动任务落实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技术指导情况、样板县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农牧业厅科教处王瑞林调研员、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孟德站长陪同检查。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要高度重视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工作,理顺工作程序,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确保秸秆处理行动顺利实施;要理清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探索工作措施、技术措施和政策措施有机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要摸清秸秆底数,找准切入点,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要强化示范带动,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内蒙古自治区土壤墒情简报(2017年第27期)
全区大部秋收工作顺利开展    一、墒情状况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