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垦改革“两个三年”任务基本完成

18.12.2018  03:20

  记者从自治区农牧厅获悉,目前,我区农垦“两个三年”任务,即3年完成农垦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和3年完成农垦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基本完成。

  2015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2016年至2018年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两项任务。我区是全国最早出台农垦改革实施意见的3个省份之一。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推进农垦改革发展进行动员部署,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农垦改革工作。

  针对农垦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重、确权面积大的实际,我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加快推进,驻点督办,加强调度。截至目前,内蒙古农垦全面完成土地确权权籍调查,登记发证率达90%以上。截至11月上旬,全区农垦国有农牧场承担的公检法、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管理、司法、民政、人民武装、广播电视、体育、社区管理等职能全部纳入地方管理,我区农垦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此外,我区分类推进垦区集团化、农牧场企业化改革也取得有效进展。呼伦贝尔农垦集团继续以推进集团化为主导,开展垦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集团管控和组织架构,实现企业扁平化管理,建设现代农牧业企业集团。兴安盟推进纵向一体化管理体制,组建了兴安农垦集团公司。包头市推进农垦企业整合重组,组建了包头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自《内蒙古日报》;记者  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