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16.02.2017  00:39

 

近日,赤峰市民政局、综治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卫计委八部门联合转发《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市全面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等对象的干预帮扶。力争到2017年底,将全市所有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牧区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专项行动以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和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和巩固深化三个阶段,《通知》要求各县旗区要充分发挥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制度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我市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并形成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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