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厅公布本系统第一批普法责任清单

29.08.2018  23:51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原农业部《农业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的组织和督查,进一步强化农牧业厅系统各单位、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农牧业厅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第一批普法责任清单,并在自治区农牧业信息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发布。

  农牧业厅系统第一批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自治区普法办《2018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2018年度区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共涉及厅系统6个处室局、17个厅属单位,确定的年度普法任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面对的普法对象较为广泛,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对于将普法切实融入到农牧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农牧业厅正在组织系统内尚未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的处室局、单位研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尽快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