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培训的通知
内农机鉴发〔2016〕20号
各盟市农机投诉站: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修订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5年第2号)自2015年7月15日实施,《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第2331号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新制修订的45项农机推广鉴定大纲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为加强对自治区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管理,提升推广鉴定工作质量,召开自治区农牧机推广鉴定工作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1.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研讨;
2.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程序讲解;
3.农机推广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4.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讲解。
二、参会人员
自治区鉴定站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盟市农机投诉站及农机具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旗县农机投诉站,按参会名额分配表报到,请勿超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15日,其中13日报到,14日培训,15日离会。
培训地点:包头市兰亭酒店
酒店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创业园区(稀土大厦东50米)
酒店电话:0472-6961888、6973177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雅静 王 靖
电话(传真):0471-4314387
五、协办单位
会务协办单位:包头市农业机械技术培训推广服务站
联系人:季凯
电话:0472-5140166
请各盟市投诉站在12月4日前将会议回执汇总后发传真或邮件,会议统一安排食宿。
附件1:参会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会议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