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牢固树立质量兴农理念 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7.03.2017  11:32

  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会议和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为目标,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强化各项措施,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农牧业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会议深入分析了今年的特殊形势,提出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凝聚系统合力,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是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监管工作条件保障力度。

  三是努力提升监管能力。继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明确职能职责,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即管安全,发现问题是成绩、消除隐患是政绩”的监管理念,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抓好风险监测、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追溯管理、标准化生产、等工作。

  五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扶优、扶强、扶安全”的原则,将各项优惠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向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好的企业倾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实施退出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六是推进质量安全县创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扩大创建范围,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县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是加强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处置有效的应急机制,对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