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开展今冬明春供暖准备工作确保冬季供暖工作有序推进

15.09.2015  13:03

城镇供暖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冷暖,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2015年供热采暖期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我我盟今冬明春供热工作,保障供热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组织各旗(区)住建局、阿左旗城投公司、集中供热企业开展今冬明春供暖准备工作。

要求旗(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规定,对我盟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对不符合供热标准的投诉,督促、协调供热企业及时进行检测,消除故障。10月中旬,要将整个供暖期燃料用量储备70%以上,确保供热期用量需求。在供暖工作开展前,全面对供热锅炉、设备、管网、换热站等检修维护情况,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届时安全稳定供热。并要求供热企业在各供热区域公开单位负责人姓名、供热时间、服务标准和服务监督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供暖热线电话,且保证24小时开通。确保今冬明春供暖安全、平稳、正常、有序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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