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

27.02.2017  1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的决定: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

个人履历

1973.01-1975.10,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知青、朱家园子大队革委会副主任

1975.10-1978.08,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干部

1978.08-1982.08,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08-1985.08,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8-1995.0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刑事处书记员,刑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处长、审判员(其间:1990.09-1991.01,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1.11-1992.11,挂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锻炼)

1995.01-1998.1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8.11-2000.08,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0.08-2001.1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12-2003.06,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1.08-2002.07,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3.06-2005.08,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其间:2004.03-2004.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08-2007.10,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4.09-2006.12,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10-2008.04,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04-2012.11,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11明确为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1.09-2011.10,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2.11-2017.02,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