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2.11.2015  20:49

  11月6日,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召开第十八次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党组各成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尉常青局长结合王岐山同志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的《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文章精神,系统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机关党委要向全体党员明确要求,在乌兰察布市直民政系统深入广泛学习《准则》和《条例》,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对照工作实际,逐字逐句研究琢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心灵深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三是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四个坚持”、“四个自觉”以及《条例》中的“六大纪律”,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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