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减灾委员会下发紧急通知部署灾害避险工作

01.08.2016  19:05

  近期,国家减灾委员会、自治区减灾委员会相继下发紧急通知,针对山洪、洪涝等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决贯彻“以防为主、防抗相结合”的抗灾救灾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扎实做好洪涝灾害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

  7月29日,乌海市减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灾害避险转移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紧急通知》(乌减灾委发〔2016〕1号),要求各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减灾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深刻认识洪涝、山体滑坡等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威胁,深刻认识避险转移安置对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认真做好监测预警预报,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及其他次生灾害,努力提高预报的精准率和预见性,当灾害来临时做到信息发送到户、预警到人;当预判可能发生山洪等重大情隐患的,要坚决、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处于危险区域群众转移疏散,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并妥善安置转移受灾群众。

  《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针对洪涝等突发性灾害,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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