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

22.03.2017  20:09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近日,锡林郭勒盟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锡林郭勒盟实际,对城乡社区协商内容、完善城乡社区协商相关制度、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运用协商结果等方面提出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意见,灵活运用嘎查村级民主决策管理“532”工作法和“三所一队一站”和“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党员中心户、草原110、第一书记、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制定锡林郭勒盟城乡社区协商流程图,拟定在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多伦县等3个旗县开展试点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完善基层群众自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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