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金融支持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
17.06.2015 12:42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原标题:我区出台金融支持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
近日,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金融支持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我区金融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大对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自治区金融业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谋划,主动跟进,找准金融支持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金融的“源泉”和“血脉”作用,全力做好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的金融服务和保障工作。
《意见》明确,通过扩大信贷增量、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领作用、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灵活信贷政策、优化审批流程等持续加大信贷投放。着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上市融资,推进债券融资,开展基金融资和资产证券化,争取保险资金投资和吸引民间投资。要完善组织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项目融资对接,强化集成服务,做好项目资金平衡与风险监控,优化金融环境。(记者王连英)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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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5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