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出租车运价调整程序启动 0.5元燃气附加费计入计价器

06.09.2015  11:06

  记者了解到,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包头市区的5827辆出租车加收的0.5元燃气附加费,由原来的打车后与车费同时收取,改为把燃气附加费加入计价器内一票制收取。同时,包头的出租车运价调整程序也正式启动。在9月2日的媒体通气会上,针对一些市民和出租车司机关心的问题,市发改委和市运管处工作人员进行了答复。

   问题一:包头出租车运价有没有调价可能?

  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常生回答:与周边盟市相比,呼和浩特于去年10月1日调整出租车起步价,两公里内起步价8元,鄂尔多斯两公里内起步价7元。包头出租车起步价上次调整是2011年,由原来的起步价三公里内6元,调整到两公里内6元。

  由于天然气价格上涨,出租车运行成本增加,包头于9月1日开始执行临时价格措施,收取燃气附加费0.5元。包头出租车运价调整程序也同时启动。新运价的调整目前正在调研阶段,随后还有相关的认证、测算、听证会等程序,正式调整时间还不能确定。但可以参考的是,包头2011年调整运价和公里数是当年1月份启动,8月份出台。新的运价正式调整后,临时收取的0.5元燃气附加费将会同时取消。

   问题二:燃气附加费为何要调整到出租车计价器里?

  市运管处副处长周跃旭回答:收取临时出租车燃气附加费这两天来,运管处接到不少出租车驾驶员的反映,反映收不上附加费,还有的司机与乘客产生了矛盾。为方便司乘双方,经市政府研究决定,0.5元燃气附加费将于9月起计入计价器,目前调表工作正在进行,将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未调表的出租车继续按照规定使用手撕发票收取燃气附加费。

  本次调表并不代表调整起步价,只是便于收取燃气附加费,不会影响公里计费。收取燃气附加费告示要求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继续在车内张贴,以便广大乘客知晓。

   问题三:0.5元燃气附加费如四舍五入不就等于加收了1元吗?

  市运管处副处长周跃旭回答:按照国家《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和《包头市出租车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的要求,出租车汽车运营前的准备工作就是要备齐发票和备足零钱,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及相关规定收费,并出具发票,没有四舍五入的说法。至于现在包头出租车四舍五入的收费方式,是行业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既不符合行业要求,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乘客如果遇到拒绝找零的司机,可以拨打市运管处投诉热线12328,运管部门会责令司机给乘客如数找零。(记者李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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